如上所述,阿底峡在西藏的活动非常了不起,而且,在他的教学中并没有渗杂密教的色彩,而是宣扬简明的道德教理。阿底峡去世后,他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当时复兴西藏佛教的气运强盛,创立了许多所谓新的教派。这些教派中有不少受到阿底峡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还有不少教派自称是继承了阿底峡,甚至是继承了以他为师的种敦所创立的噶丹派的传统。然而,在这些教派中,有不少在阿底峡死后经过几年又再次密教化,就连以他为祖师的噶丹派在其本尊中,也将观音、度母、不动明王等与释迦牟尼一起祭祀。还有,以经阿底峡允许前往受教的玛尔巴为祖师的噶举派也是这样。萨迦派亦然,这一派允许代代血亲相承,教义上盛行秘密咒术,八思巴得到了元世祖的重用,西藏统一后,这个教派还成了建立萨迦王朝的基础。这样一来,阿底峡以后的各派都各自逐渐与阿底峡在西藏传播佛教的意图相分离,终于发展到了不得不由宗喀巴再次进行改革的状态。
当然阿底峡最初学习的也是佛教中的密教,据云通晓了曼荼罗。他学习的密教,当然不是其中极端化的,堕落了的东西,他自身也根据密教的行法,认为不能有贪图淫靡享乐的想法。然而,他作为当时印度佛教的大学者,密教的造诣是很深的,因此,不能想像他会做出全面否定密教的行为,在他入藏前后这段时期的西藏密教,事实上已经极端化,对此他采取的是宽容的态度。总之,如果从阿底峡上述的到西藏的目的意识出发的话,自然不可能产生排除西藏佛教中的密教色彩的结果。当时西藏佛教中的密教特点还是得以保存下来。进而,这种密教走上了极端化的道路,后来,终于导致了十四世纪的宗喀巴改革。
3、宗喀巴中兴
元末明初,因萨迦、迦举两派互争权势,真学实行的人日渐减少,显密教法都很衰微。除少数大德以外,几乎不知戒律为何事。对于密法,只知道乱受灌顶,偏修一部分教授,至于如何亲近师长,如何守护律仪和三昧耶等,全不讲求。此时具有卓绝见解整理弘扬佛教的,就是宗喀巴大师(1357—1419)。
宗喀巴,元至正十七年(1357)生于青海宗喀地区(即现在塔尔寺),十六岁进藏,学习《中观》、《现观庄严》学戒律,学《时轮金刚大疏》及一切密法。后来闭关专修,获得中观甚深空见。又受学阿底峡尊者传来的菩提道次第教授。
自修见行圆满之后,就作化他事。为整治当时戒行废弛的流弊,首先提倡戒律,修行密法必须如法依止善知识,严守三昧耶戒,方有成就,著《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六十三岁在嘎登寺示寂,大弟子嘉曹盛宝继位十三年,以后由克主杰善祥继位八年,流传到现在,每代都有大德继承法席。
这一派因为宗喀巴大师常住嘎登寺弘法,所以称为嘎登派,又名格鲁派。又因宗大师弘扬戒律,著黄色衣帽,于是称为黄帽派,或简称黄教。
4、法王制的形成过程
众所周知,“达赖喇嘛制---西藏的法王制”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仅仅存在于西藏的一种法王制。就西藏的历史而言,自这一制度确立以后,即进入了所谓法王制时代,并以法王制为标志,将西减历史截然划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时期。
作为历史事实的“达赖喇嘛制”,是由扎什伦布寺的创建者根敦朱巴作第一代法王;由被认定为根敦朱巴转世“灵童”的根敦嘉措作第二代法王;第三代法王索南嘉措于十六世纪末,被当时的蒙古王俺达汗赠予“达赖”(达赖喇嘛持金刚)的尊称。其后,五世达赖罗桑嘉措时,又同样从蒙古王固始汗那里被赠于了西藏的主权,从此,才产生了真正名符其实,拥有政、教两权的“法王制”。
第一世达赖虽然是根敦朱巴,可是,当以他作为宗喀巴的弟子来考虑他的地位时,则可以发现,作为宗喀巴的继承人得到公认的是被人们称为"坐床喇嘛"的甲曹节,即达玛仁青,正是他在宗喀巴死后,作为甘丹寺的第二任法台(池巴),成为整个格鲁派中地位最高的人。时,与达玛仁青相并列的是宗喀巴的常住侍者克珠节,而且,可以把他看作是宗喀巴的两大弟子之一。达玛仁青死后,他承袭其职而成为甘丹寺的第三任法台。与这些人相比较,根敦朱巴的年纪最轻,是宗喀巴晚年的弟子。作为继承宗喀巴法灯的人,他的地位是不能给予太高评价的。
第一个被赠予达赖称号的三世达赖索南嘉措,他与俺达汗会晤并被赠予达赖称号是1578年。俺达汗曾出兵西藏。俺达汗对索南嘉措赠予达赖的称号,体现了他对西藏的政策。
五世达赖生于1617年,即清朝的天命二年,当时的西藏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又被进一步分为青海和喀木(康区)、西部被分为卫和藏两部分。东部的青海和喀木在蒙古固始汗势力的控制之下;西部的卫表面上归于达赖的名下,但实际上却经常处于第巴(摄政)权力的控制下;藏则在藏王的统治下。掌握了卫、藏两地的藏巴汗信奉红帽系的噶玛派,而对戴黄帽的格鲁派采取了迫害措施。于是,固始汗发兵入藏,进攻藏巴汗,俘执藏巴汗。固始汗面谒达赖而成为其法仆,1642年,固始汗将卫、藏的土地和人民奉呈给五世达赖,五世达赖因此而成为全藏的最高统治者。
达赖法王厅组织与清朝的关系,大体也可以固始汗的死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固始汗在世时,为了对固始汗的势力进行牵制,达赖法王厅承袭与明朝的联系,也与清朝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但固始汗死后,这种联系却明显削弱。具体的来说,崇德七年(1642年),达赖赴北京,赠清太宗“曼殊师利大皇帝” 的称号。接着,太宗之后的是清朝的第三代皇帝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年),达赖应清朝的邀请再次进京,住西黄寺。然而,固始汗死(1656年)以后,二者之间却看不见这样的往来。而且,1674年,即清圣祖康熙十三年,当云南发生吴三桂父子谋判清朝事件时,桑结嘉措以五世达赖的名义为吴三桂说情,遭到康熙皇帝的斥责。桑结嘉措为了对清朝进行反抗,一方面以向准噶尔兰噶尔丹求援作为其武力依据,另一方面,为了完全掌握民心并以此作为后盾。桑结嘉措的这种努力从五世达赖圆寂后经过长达十二年的秘不发丧这一点已经充分表现出来。而作为清朝的方面来说,虽然知道五世达赖的死被隐瞒了,但随着新达赖的出现,清朝对在蒙古和西藏出现的新的势力感到担忧。所以,到1720年,即康熙五十九年七世达赖噶桑嘉措统治时期,清朝虽然将法王制作为统治上的权宜之计而让其保存下来,但同时却设置了驻藏大臣制度,这一制度大大强化了西藏对清朝的隶属关系。
从以上纵向或横向的线索着,法王制在西藏的形成过程,归根到底,是统治上的需要,即作为力图在西藏扩张势力的各种政治势力的一种权宜之计而允许其存在的。